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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辞职有讲究

宁波晚报时间:2011-08-02

  如何才能成为职场达人,让离职成为好聚好散的事呢?

  通常,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对离职人员都会要求提前30天(试用期人员3天)提出书面申请。这一点不仅是保证公司运行需要,也保证了离职人员的权益。

  因为《劳动法》明确规定,需提前30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未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就擅自离职,是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你不顾一切要立刻离职,那么在后续的一些劳资结算、赔偿或失业金等方面没有保障。

  如果你的原单位是一家人事制度完善的企业,那么知道你离职意向的不应该是人力资源部,而应该是你的直属上司。因为人力资源部在公司中的职能在于监管、服务,并不介入各部门的工作,所以在实际上,你的直属上司才是你的第一负责人。之后,你就可以准备一封语气委婉的辞职信了。

  有离职意向后,上班开始懈怠,这是极不可取的。作为一个优秀的职场人,要懂得站好最后一班岗。要给公司充分的时间找到一个能够接替工作的人选,尽快处理手头上的任务,不能在离开前完成的也应妥善交代。同时,对公司安排前来交接的人员,也要仔细做好交接工作,这样既能体现你的职业素质,降低与原公司交恶的可能,也会让新公司对你的责任感心里有底。

  另外,现在不少人离职前,会把对上司的不满用言语或者公司Email等方式向同事抱怨甚至中伤。一定要避免这类人身攻击,在适当的时候,甚至应该向有过工作交流的同事、各部门上司表达谢意,让离职好聚好散。

  辞职后的一个月里,除了工作交接,还会有一系列的人事手续需要办理。一般来说,公司会结清工资,将你的档案以及各类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等进行转移。需要注意的是,正式离开公司前,要向原单位打好离职证明及社保终止单等,方便新公司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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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