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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负全责 不再属于工伤

河北人力资源外包网时间:2011-08-01

  【案例】小东2011年1月6日在早晨开车上班途中因强行并线导致与侧面大货车相撞而受重伤。伤愈出院后,因交警部门认定其承担事故全责,所花医疗费无处报销,小东遂申请工伤认定。劳动工伤认定部门最终依据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的结论。

  【点评】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工伤保险条例》根据本规定做出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1月1日前做出认定的按照老条例,没有做出认定的按照新条例。按照新条例,在交通事故负全责的不再属于工伤,故小东确实不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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