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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暑期打工维权路漫漫

长江日报时间:2011-07-13

  作为教育重镇武汉,“实习大战”尤为激烈。但实习生身份的模糊、相关法规的缺位,却使得实习生维权变得难上加难。

  记者接触到的大学实习生中,不少正拿着微薄的薪金,从事高强度的工作。

  在通过中介求职无果后,邓明明感到“无脸空手回家”。7月9日,他在深圳国威健身器械厂找到一份暑期工,每天从早上7点半干到晚上10点半,薪水是每小时5元钱。

  武汉劳动部门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实习生主要分为未毕业、已毕业、已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三种。但由于国家目前还没有法规对实习生的权益做出刚性要求,实习生的维权确实存在一定的困难。

  武汉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兵告诉记者:“目前,实习并不属于《劳动法》的调解范围,实习生与单位都是一种劳务关系,完全由双方约定而成,对于工资、劳动时间都没有硬性规定。”

  张建兵提醒学生,与中介、单位一定要签署合同,在合同中约定工资、工作时间、解除劳务关系的条件等。如果对方不愿意约定上述内容,其在做口头承诺时,也应该留存证据,方便日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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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