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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更换抬头,劳动合同还有效吗

温州网时间:2011-06-29

  提问:我是一名企业员工,在单位工作快十年了。现在企业性质要变更,要更换抬头和形象,而我的劳动合同还是原来的抬头。目前我还在合同期内,请问企业是否违法?我是否可以不与企业签订合同?是否可以拿到赔偿金?

  解答:企业性质变更并非必然导致劳动合同的终止,双方可继续履行原合同内容。倘若原企业主体已注销,劳动者有权拒绝与新企业主体签订劳动合同,原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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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温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