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肥西严店乡农民阮先生反映,哥哥阮林去年在合肥一家酒店后堂上班,因重症中暑抢救无效死亡,目前该酒店方面只给了一万五千元。留下嫂子和两个孩子,生活十分困难,酒店方面至今没有拿出合理的赔偿意见。
记者通过采访得知,酒店后堂工作人员在高温中作业,尤其是夏季,安全隐患的确非常大。
事件:男子酒店后堂不幸中暑身亡
阮先生告诉记者,哥哥阮林去年47岁,在合肥一家酒店(以下称用人单位)后堂上班,工作已两年有余。2010年8月14日下午5时左右,阮林在单位上班时中暑,经安医四附院转至安医一附院抢救无效死亡。
2010年9月16日合肥市职业病防治所诊断是:职业性中暑(热射病)。用人单位不服,申请合肥市卫生监督所进行诊断鉴定,于2010年11月11日给出结果,鉴定意见是:职业性重症中暑(混合型)。用人单位仍不服,申请省卫生监督所复议,省卫生监督所给出结论,鉴定意见是:阮林属于重症中暑并最终死亡,但不能确定为职业病。
质疑:一条人命难道只值一万五?
“我们农村人,对鉴定什么的并不看重,但毕竟是一条活生生的生命,他又是家里的顶梁柱,留下一双儿女,现在生活很困难,不知道该怎么办?”阮先生告诉记者,哥哥离开后,酒店方面只在抢救的时候支付了一万五千元费用,直到现在,没有任何赔偿。
“一条人命,难道只值一万五千元么?酒店后堂温度高,当天气温本来也高,酒店不能不说没责任,现在不给赔偿,合理吗?”阮先生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嫂子和侄儿都去酒店协商过,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酒店方面也没有拿出诚恳的赔偿说法。
酒店:走法律途径,会酌情赔偿
针对阮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日前也联系到合肥市职业病防治所,该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算不算职业病,都是经过专家认定的,他们也不便多说。
随后记者联系到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陆先生,他表示,因阮林的家人开始要求赔偿三四十万,没有依据,酒店方面不能答应,所以才拖延至今。但陆先生表示,考虑到是酒店员工,所以会酌情予以一定赔偿,当初是因为考虑到赔偿标准没法定,所以建议双方走法律途径。同时,之所以有鉴定一说,也是希望拿到合理依据,让赔偿有据可依。
解读:职业性中暑才能算是工伤
“如果厨师劳作过程中出现高温中暑,因抢救不及时以至于送命的情况,是不是属于工伤呢?该如何赔偿?”合肥市劳动局工伤科一位工作人员称,“只有认定为职业病才能算是工伤。厨师如果中暑,认定为职业性中暑,才能算是工伤。职业性中暑的判断,要有职业病诊断书才能认定。”这位工作人员介绍。
另外,记者也了解到,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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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