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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社保法:单位不办社保最高罚款三倍

河北人力资源外包网时间:2011-06-20

  针对一些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社保和欠缴社保费问题,《社会保险法》用立法形式强化了用人单位办理职工社会保险的义务和责任: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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