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单位不缴保险工伤难以认定

齐鲁晚报时间:2011-03-16

  老王在一家建筑工地打工,单位没有为老王缴纳工伤保险和签订劳动合同,老王也没有要求,认为一般不会出现工伤事故。不料,2008年老王在工作中被建筑石料砸断了腿。经过几个月的治疗后,花费了大量的医药费。

  用工单位不愿负担老王的医药费,并表示老王不是他们的工人。由于平时发工资时都是发现金,老王没有工资卡和工资条,也没有用工协议,无法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无法认定工伤,所以劳动仲裁最终驳回了老王的申诉,医药费最终由老王自己承担。

  小提醒: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和缴纳保险,劳动者不应抱有无所谓的态度和侥幸心理。如果一旦发生工伤,再用法律手段解决,维权成本会比较高,还有可能导致维权失败。


部分文章转载,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联系电话:400-666-5643

原文来自: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