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女士介绍:“我家孩子在包头市一家职业学校上学,学习机械加工与数控专业。今年夏天就要毕业,毕业前半年是他们的实习期。今年正月,由学校统一安排,孩子被分配到包头市一家大型厂矿单位实习,可是实习期开始,孩子每天要工作12个小时,早班从上午8点到晚上8点,晚班从晚上8点到次日上午8点。从正月初七开始工作以来,孩子每天都累得精疲力尽,回家几乎都不怎么和我们说话,倒头就睡。看着孩子这么累,做家长的实在有些心疼。”
林女士告诉记者,和他家孩子一起实习的好几个同学,因为难以忍受而离开。林女士说:“实习后的第二天,孩子就和我说有几个同学已经离开了,有些家长可能有点关系,重新调整了岗位。我们也没条件给孩子调换岗位,不知道该怎么办。”
记者随后联系到内蒙古铭法律师事务所律师薛永胜。薛永胜介绍:“这种行为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即使是实习,也会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这家单位长期让实习生超时工作是不合法的。”由于实习是学校统一安排的,薛永胜建议家长,最好找到学校来协调此事,通过学校来保证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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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内蒙古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