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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索要加班费该收集哪些证据

河北人力资源外包网时间:2011-02-23

  今年25岁的小安在一家酒店上班三年多了,每月只休一天班,不光平时周末不休息,遇到“五一”、“十一”等法定节假日还要更忙,但是酒店从未给过她加班费。

  2010年12月,小安从酒店离职,并提交自己的考勤表、打卡表,证明自己曾在节假日多次加班,要求酒店支付三年来的加班费。不过,劳动仲裁部门最终判定小安败诉,理由是证据不足。

  小提醒:劳动仲裁部门近年来接到的关于职工离职后索要加班费的案例越来越多,但是多因证据不足败诉。职工虽然可以提供考勤表,但一般没有单位盖章,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想索要加班费,最好留下录音、录像、加盖单位公章的考勤表等有说服力的证据。

  另外,劳动部门只受理一年以内的加班费申诉,如小安只能向酒店要求支付2010年1月到12月的加班费,2008年和2009年的加班费申请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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