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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工人日报时间:2010-12-27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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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