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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注意不要超过时限

劳动午报时间:2010-11-29

  近日,有读者咨询:“请问,工伤认定是否有时间限制?认定是我们提还是单位提?”

   法官介绍,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超过1年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

   据此,工伤认定申请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提出。需要提醒的是,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一定要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否则超过法定时限后,将无法维护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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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劳动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