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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允许辞职怎么办

胶东在线时间:2010-11-26

  网友疑问:

  你好,我今年2月份的时候,在多次找领导要求辞职不批的情况下无奈地选择了旷工离开公司,但是前公司却不肯给我办理保险手册和提取住房公积金,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律师解答:

  闫卓云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你符合上述规定,解除合同合法。你可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办理相关解除手续。

  吴文艳律师:如果你与公司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可以依据劳动合同首先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请求劳动部门帮助解决单位为职工办理保险以及协助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如果单位仍然不为你办理保险缴纳,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主张你的权利。关于住房公积金只能通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投诉,请求其为你解决。劳动仲裁不受理住房公积金的事由。

  张日军律师: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职工辞职不附加任何条件,单位不同意是没有道理的,你不应当选择旷工的方式离开公司。关于办理保险手册和提取住房公积金问题,建议你找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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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胶东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