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其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执行;
再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其职责,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察时,适用《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部分文章转载,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联系电话:400-666-5643
原文来自:劳动法智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