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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入职,HR必须注意的十大法律问题

时间:2015-09-02

员工入职,意味着劳动关系的开始,在入职阶段用人单位需要完成许多工作,包括对员工的入职培训、为员工办理录用手续以及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等。俗话说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圆满完成以上的各项工作,将对今后双方和谐履行劳动关系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本文将具体介绍员工入职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和具体法律依据。

1、入职培训的内容与意义

答:入职培训,是新员工进入企业后工作的第一个环节,是新员工从组织外部融入到组织或团队内部,并成为团队一员的过程。新员工通过入职培训,可以对企业的发展情况、企业文化、业务流程、管理制度等各方面进行全面的了解。

入职培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①填写入职登记表:再次对新员工的基本情况与个人信息进行书面确认;

②确认岗位职责:使新员工了解其工作岗位所应当完成的工作内容以及达到的目标等;

③学习管理制度:让新员工学习并了解用人单位的员工手册、规章制度等管理性规范,并通过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2、规章制度的合法程序要件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3、企业违法订立规章制度将承担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企业应在多久之内为新员工办妥招工手续、离职后多久应办理离职手续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含建立标准劳动关系和特殊劳动关系),应自招用之日起30日内,向本市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所办妥招工登记备案手续。用人单位办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时,应填写一式三联的“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名册”并盖章。第一联名册由用人单位直接送达或快递、挂号邮寄至职业介绍所。(关于印发《关于改进本市单位办理招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意见》的通知)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工作)关系后(含标准劳动关系和特殊劳动关系),应在7日内向职业介绍所办妥退工登记备案手续。(关于印发《关于改进本市单位办理招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意见》的通知)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5、劳动合同的类型及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6、双倍工资的相关法律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7、企业在以下情况下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违法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要支付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8、试用期长度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9、试用期工资标准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10、企业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来源:虹口仲裁院

文/茅巍、张翌、袁雯琴、曹荧琦、沈晖、黄丰、潘高峰、田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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