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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自定制度不缴保险不合法

河北人力资源外包网时间:2012-01-30

  案例:孙某系某公司职工,因病住院治疗。后孙某在报销医疗费1000元时,该公司按照本企业的规章制度,要求孙某自己负担300元。孙某质疑,公司的做法合法吗?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强制性,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逃避这一法定义务。该公司自行制定的《关于职工医药费报销制度》所确定的职工报销医药费比例明显低于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与法律法规保护职工的立法精神相违背,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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