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主要是指单位具有违法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不签订书面合同、逾期不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情形时,应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具体规定如下:1、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情形。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新的《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处罚很严厉。用人单位解聘劳动者的成本及难度都非常大。这样,劳动合同如何签订,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约定的工作内容、要求,企业的规章制度等问题将是用人单位应当十分重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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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四川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