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小姐与某时装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商场卖货。前几天,由于杨小姐迟到,商场要她交100元罚款。杨小姐不知道商场的做法是否合理?
对此,法律人士认为,罚款是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只能由行使国家权力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授权行使行政权力的机构行使,用人单位不具有“罚款权”,因此律师建议,职工可以拒绝向商场或者用人单位缴纳罚款,若用人单位依此来对职工进行了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职工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工会申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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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中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