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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服务期后辞职要付违约金

河北人力资源外包网时间:2011-09-14

  案例:去年夏天,小何大学毕业后应聘进入某机械公司工作,月薪3000元。

  因公司要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所以出资将小何送到国外的厂家培训了2个月,双方就此签订了为期2年的服务合同。然而培训回国后,小何在和同学聊天时发现自己的工资待遇偏低,因此递交了辞职信。

  为此,该机械公司将小何诉至法院,索要违约金5万元。

  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安排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双方可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及违约金事项。

  本案中,小何在服务期限内提出辞职,属于违约行为,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而这对于刚工作不久的新人而言,无疑是一笔高额费用。

  因此,提醒职场新人,在双方已约定了服务期限后,应充分考虑到违约后果再决定是否要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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