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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养老保险10档缴费标准及对应待遇

河北青年报时间:2011-06-29

  河北省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确定了我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制度模式、主要政策、补贴标准和基本要求等,与新农保制度相应规定保持基本一致,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资金筹集方式是个人缴费与财政补贴相结合,待遇支付结构是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财政补贴由中央财政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55元,省、市、县财政对个人缴费每人每年补贴30元,对重度残疾人代缴养老保险费81元。

  考虑城乡居民收入的差异,《实施意见》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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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河北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