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起,河北省将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城镇非从业人员也将有养老保险。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地区,参保的城镇非从业人员可在10个缴费档次中自主选择,多缴多得。
此次试点中,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由中央财政支付给符合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各市、试点县(市、区)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长期缴费的城镇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可制定对参保的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的特殊补贴政策,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各市、试点县(市、区)政府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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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河北人力资源外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