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7日召开的全省养老保险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2010年达到1450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5元,和2005年相比增长了一倍多。
据了解,“十一五”时期,在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同时,我省在提高广大企业退休人员保障水平上下了很大功夫,使更多的人分享到了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连续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从2005年的658元提高到2010年的1450元(不含当年新纳入的五七工、家属工),增长了一倍多,从2005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2元到2010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5元。同时,我省还根据实际情况,将原来由各级财政负担的20元生活补贴纳入统筹,保证了按时足额发放到位;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冬季取暖补贴标准,增加了实际收入。
今年初,我省按照中央要求,连续第七次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月人均增加154元,目前调待工作已基本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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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燕赵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