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我市从今年1月1日起,为2010年底以前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养老金将于3月发放到位。
截至2010年底,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剔除去年新参保的“五七工”“家属工”的因素)月人均约为1450元左右,我省应调整145元左右。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将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保持在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要求,制定了我省的调待方案,确定我省的调待水平为154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约14元。其中普遍调整人均月增加149元左右,约占调整总水平的97%;特调人均月增加5元左右,约占调整总水平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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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渤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