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社厅今天对外发布《关于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提出,自2011年1月1日起,我省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增加154元左右,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4元左右。
记者获悉,省人社厅目前已发出通知,各地将采取预发养老金的办法,确保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在2011年春节前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继续调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国家应对当前物价上涨,确保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重要措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省人社厅要求各地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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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燕赵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