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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石家庄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待预发工作通知

石家庄市社保局网站时间:2011-01-13

  各县(市)区社保局、局有关业务处室:

  根据省局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待预发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调待预发范围和标准

  (一)预发范围:2010年底前已办理退休(职)手续、2011年2月仍正常领取养老金人员;

  (二)预发标准:退休人员(含按五七工、家属工政策退休人员)按月人均100元,退职人员按月人均70元的标准预发。

  二、2011年1月、2月预发调待增加的养老金随2月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一同发放。

  三、各县(市)、区社保局及局相关处室要认真做好调待预发的宣传解释工作,特别是在调待预发工作中,必须要向广大退休人员解释清楚,省调待方案公布前所增加的养老金只是预发资金,待正式调待文件发布实施后,多扣少补。

  四、要高度重视预发调待养老金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抓紧组织实施,认真落实,确保春节前将调待预发养老金发到退休人员手中。各县(市)、区调待预发所涉及的人数、发放金额等调待预发工作落实情况于1月27日前上报市局县区处。

               二○一一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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