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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单位少买社保 征收机构有权从银行直接扣钱

信息时报时间:2010-12-14

  明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下称“社保法”)实施后,企业将面临严厉的处罚,社保部门的权力也相应加大。同时,劳动者投诉时也能保证不暴露身份,无需担心为“鱼死网破”。

  据了解,社保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欠缴数额1~3倍的罚款。例如,一个100人的企业,给每个职工每月少缴纳100元社保,欠缴1年,除了要补交12万元社保外,还可能被判罚36万元,并交滞纳金。

  社保部门有权直接扣钱

  如果企业一直耍赖不交,社保机关可以到该单位银行账户,直接划走应当缴纳的费用,还可以申请法院扣押、查封、拍卖用人单位的财产用以抵缴社会保险费,对违规企业的处理更有力、迅速。

  投诉可保身份不暴露

  同时,劳动者向社保部门投诉时,可以选择实名或匿名投诉,即使是实名投诉,也可要求社保部门查处单位时,不暴露自己的身份,“宪法、民法都已经规定行政机关有保护举报人的义务。”肖胜方律师说。

  除了可以像目前这样向社保部门投诉外,社保法实施后,社保争议将纳入劳动争议处理范围,明确可以进行劳动仲裁和诉讼。刘继承律师表示,虽然具体操作还有待进一步的司法解释,但可以明确的是,劳动者寻求维权的渠道必然随之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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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