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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已连续六年调整

燕赵都市报时间:2010-10-22
目前,石家庄市城镇企业离退休人员28.66万人。自2005年至2010年,连续六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使养老金平均值由2004年月人均581.41元,增长到了2010年月人均1287.28元,增长率为121%。2009年,将城镇职工基本医保住院医疗费用的最高支付限额由4万元调高到了6万元。将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提高了10%,增加了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将失业金标准每人每月增加了65元。

在国家和省政策范围内,石市通过积极申请,相继为6家政策性破产企业申请了一次性缴纳企业已离退休人员所需养老金费用,为1580名职工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为3家破产企业申请办理了核销企业无法清偿的社会统筹部分养老保险750.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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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燕赵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