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补贴的范围包括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不满三年的,以及今年新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且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灵活就业的人员。补贴标准:2007年12月31日年龄满“4050”(女满40岁、男满50岁)人员按实际缴费额的60%补贴;2007年12月31日以后年龄满“4050”人员和其他被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按实际缴费额的40%补贴。
办理时请携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认定表》;灵活就业证明(签社区意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缴费单据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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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河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