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灵活就业人员每月多缴养老金60.45元

河北青年报时间:2010-09-16

按照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按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余部分由雇主缴纳。农垦企业承包土地的农牧业职工参照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执行。

以此计算,省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等个体参保人员以2009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照缴费基数(2365.25元)×缴费比例(20%)计算,其每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将由原来的412.6元调整为473.05元,上调了60.45元。


部分文章转载,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联系电话:400-666-5643

原文来自:河北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