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描述
我们是广州的一家热水器生产企业,公司有一名工龄十三年的模具工程师,有一回在工作中因为与主管意见不合,两个人大吵一架,从那以后就开始请病假,今天腰疼明天腿疼,难得的是每次都有正规医院出具的诊断书,符合公司的请假制度要求,就这样一直休了9个月,期间工资一直按全额的60%发放。我们经过研究,不允许他继续休息,让他上班做模具指导工作,不需要动手,只是动嘴就可以了,该员工还是不同意,说自己没有恢复好,不能回公司上班,我们分析,他就是想耗到公司辞退他,以便得到一笔补偿金。请问:面对这样的请长假求辞退的员工,应该怎么样处理为好?
案例解读
1、老员工,工龄十几年了
2、因与主管意见不合大吵一架后开始长期请病假
3、经分析,该员工是想耗时间让公司辞退以便拿到补偿金
分析答疑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根据案例描述,该员工医疗期为12个月。
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也就是说,公司如果辞退该员工,将面临如下损失:(1)已支付的9个月病假工资;(2)剩余3个月法定患病医疗期的病假工资;(3)病假期间的社保必须依法缴纳;(4)要辞退该员工必须支付13+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对于这种想求辞退的员工,千万不能急于办事,否则就中了他的招儿。
试图为其调换部门。起初可以尝试和该员工以及部门主管进行沟通劝解,化解之间矛盾,如果通过劝解无效,公司可以考虑或征得上级领导的同意后,给员工换一个部门,避开一下两个人在同一个部门的状况。
调查病假条真实性。HR可以尝试找到开具病假证明的医生了解情况,并录好音,如证明该员工是在骗取病假,或者对这个医生说明情况及严重性,如果再帮助其开假证明,公司就可以进行起诉,考虑到从医资格也不容易的,这个医生应当会知难而退。
降低其病假待遇。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病假期间的待遇可以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应当比目前按员工全额工资60%会低一些,这也合理合法,员工看到此情况就会考虑再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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