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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员工流产如何处理?

时间:2014-09-16

案例描述

我是一家工程类公司的HR,上个月新招进来了一名资料员,入职不到一周告知公司怀孕了,前几天电话通知公司说自然流产了,需要请假在家休养,我问她具体休养多久,她说要看医生的诊断结果,短时间内回来不了。公司近期的一个工程刚刚开始,工作十分繁忙,工程各项资料更是不能无人负责。老板的意思是趁她还在试用期,将她劝退,另外招聘新人。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应如何处理,辞退该员工存在什么风险?


案例解读

1、新员工刚入职不久告知公司怀孕了,前几天打电话说自然流产了;

2、员工流产后短期内不能回公司工作,但该员工岗位不能无人负责;

3、老板有意趁试用期将其劝退,另招新人。


分析答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指出,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面对这样的情况,首先要调查事情的真实性。人力资源部可代表公司到员工就医医院进行慰问,既可以向员工表达公司的人文关怀,又能观察员工目前身体状况,分析病情是否属实

如果情况并非是员工自己所说的情况,弄虚作假,以书面形式告知该员工公司的处理结果,并督促其回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如果情况属实,建议不要着急辞退,根据案例所描述的,该员工刚怀孕就流产,显然只能享受15天的产假。可明确告知该员工只有15天的产假,产假过后如果仍不回公司工作,可再行考虑劝退。

在该员工产假期间可考虑找兼职人员或其他员工分拆工作来过度,毕竟15天并不是一段很长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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