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民是企业文化建设的归宿
清代名儒陈弘谋在搜集的《五种遗规》中提倡:“兴教化,敦民俗,以身作则,正己正人”。此言对当今企业文化管理也颇有建设意义:企业对内主要致力于打造家庭、学校与平台的三位一体,让员工与企业共生共赢;企业对外则需要与股东、伙伴、政府及其他社会群体和谐相处,实现卓越企业的目标,而和谐相处的前提是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一种内在的价值观念。一方面,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经营管理理论与实践的一种必然产物,另一方面,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特点来看,企业社会责任又是人们在实践中求生存、求发展的主体性的强烈表现。企业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作为一个“社会细胞”,企业与社会始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企业从社会获取自身发展需要的种种资源,也必须以各种方式回报社会。
从工业革命开始,研究企业发展理论的学者们便不断探索企业与社会的关系问题。认为任何企业的发展总是以一定的人文意识和价值理念为基础,并提出以“奉献社会、服务社会”作为企业发展目标之一。在通用永远推崇三个传统里面,诚信占据第一的位置(坚持诚信, 注重业绩,渴望变革),在松下公司,报效国家成为了企业的奋斗目标。在中国,不论是传统的“义利兼顾”的儒商文化,还是近代工商业者提出的“实业救国”的理想,直至当今许多企业推崇的“产业报国,振兴中华”、“关爱员工、实现双赢”等等的理念,无不表明了企业对其社会责任的认同和承诺。
我们可以从广义与狭义两个方面认识企业社会责任:从广义上来说,企业社会责任是调整企业和其利益相关者关系的行为规范总和。世界银行把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企业与关键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价值观、遵纪守法以及尊重人、社区和环境有关的政策和实践的集合。它是企业为改善利益相关者的生话质量而贡献于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承诺。”而从狭义上而言,企业社会责任是“公司在资源的基础上把对社会和环境关切整合到它们的经营运作以及它们与其利益相关者的互动中。”(欧盟的企业道德伦理定义)。在世界银行和欧盟定义基础上,Business for Social Responsibility则这样界定企业社会责任:“通过尊崇伦理价值以及对人、社区和自然环境的尊重,实现商业的成功。”在我看来,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从广义上来说更妥贴。从广义上来看,企业的社会责任具有四个层次,分别是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伦理责任和公益责任。
企业对社会的经济责任是首要责任,企业的第一要务是努力发展生产,将人、财、物种种资源整合盘活,为社会创造财富。德鲁克指出:“企业的首要社会责任,是生产足够的盈余,即足以支付资本成本的利润,使企业运作成本保持在最低限度。……没有盈余就等于在窃取公共财富,无异于剥夺了社会和经济体系为提供明曰之工作所需的成本。同时也会严重地损害真正的生产资源。”实现这一责任,是企业的根本使命,尽不到这一责任,企业就失去了生存的意义。事实上,企业作为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其核心目标之一就是创造经济财富进而满足人类物质生活的需要。
当然,企业是要以赚钱为目标,但是绝对不能对法律责任、道德伦理责任和公益责任视而不见。企业在追求效益的同时,要兼顾消费者利益、员工利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人的价值的统一,比如神华集团提出了“5+2”与“白加黑”就是要创造能给员工带来幸福的工作与生活方式,同时积极投身到改造自然环境实现山川秀美的伟大工程中来;比如榆林移动用思想、情感、安全、生活、健康“五项关爱”积极构建员工关爱长效机制,并通过“感恩榆林”系列活动回馈社会;……。然而,也有很多企业文化建设缺乏这方面的觉悟,他们把蚕食土地、榨取资源视为获取财富的“捷径”,竭泽而渔、焚林而猎、杀鸡取卵式的砍伐森林、挖掘矿产、捕杀动物成为业界发展潜规则。一些企业更是为了一己私利和短期效益,不计社会成本,不顾环境保护,乱上项目,随意排放烟尘、污水甚至有毒物质,严重地污染环境,损害生态。这都不是企业公民应该做的。
最近我到蒙古出差,发现很多蒙古人对中国产品和中国商人不信任。因为此前中国商人把大量的假冒伪劣产品销给他们,结果很多蒙古人因为饮用工业酒精而双目失明,因为食用中国发霉的面粉而染病,……,结果现在蒙古人对华人和华人产品有本能的排斥,这些国内企业无异于自掘坟墓。事实上,现在我们自己不是也生活在恐怖之中吗?饭店吃饭怕吃到地沟油,喝牛奶怕喝到三氯氰胺,超市购物怕买到黑心棉,……——我们与人为壑却又人人自危。食品上的假冒伪劣不但应该接受道德的审批,更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甚至枪毙!
中国有句经典传世教谕: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可是我们在实际中做法如何,每个企业都应该扪心自问。那种对同行的倾轧,对消费者理性极度的蔑视,使得中国的企业界一直潜规则横行。在《大败局》这本书中,吴晓波有这样一段极其深刻的论述,“如果用一句话来描述中国市场环境的现状,那就是:对秩序的集体破坏以及秩序对破坏者的报复。在过去的十来年里,我们的身边出现了太多的明星企业,他们一方面以一种百无禁忌的勇气创造和放大了市场的需求,成就了一段充满激情的创业神话,而同时,他们的百无禁忌也极大地破坏了市场的道德规则,使现今的中国市场仍是一个流淌着无限商机而却始终缺乏秩序感与道德感的竞技场。在几乎所有的市场激战中,我们一次次地目睹到这样的景象:惨烈而无序的竞争往往会出人意料地孕育出一位年轻而狂暴的盟主,而很快,一场接一场的”以暴易暴“又让市场最终成为一片无法继续的焦土。中国的保健品市场、VCD市场、白酒市场,竟无一例外。某种意义上,在这样的无序氛围中,任何的堕落、背叛、失踪乃至崩盘,便成了无须解释的宿命。”有多少企业真正认领了自己的社会责任?有多少企业扛起来企业公民的大旗?又有多少企业视规则法律如粪土而唯我独尊?他们把算盘打的非常精明,但是根本不知道论语为何物。
同时,我们还必须认识到,现代企业要具备生态伦理意识,将自然当成劳动对象、资源对象,把企业的发展建立在利于子孙后代持续发展以及高远的价值追求基础上。我们甚至有必要将原来“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观念变为“敬畏自然道法自然”,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过去我们常常将人和自然对立起来,故而要“与天斗与地斗”。当几十年后我们回头看看大炼钢铁留下的满目童山,看看过度放牧导致的草原千沟万壑,看看飞机下满目疮痍大片沙化的神州大地,我们怎能不为当初的愚昧悔恨。那么作为现代意义的企业公民,又怎能不树立起良好的生态伦理意识?!
从对业界秩序的遵从以及对诚信、法治的恪守到保护生态环境,从把企业当成社会一员到积极践行社会责任,企业必须从自私人向社会人转变,企业从一成立就已经不单纯隶属于某一个人,而是具有了公共性。更何况,企业如果在市场中生存下来一定要通过交换获得价值认可,损人利己或者损人不利己的企业注定要在市场冲击中走向死亡。
著名经济学家吴敬涟先生曾经提出过一个很著名的观点:制度重于技术。我认为:不但制度重于技术,而且制度与秩序重于利益。无论是回首汉代唐朝还是过去的三十年,我们取得的最大成就不是攒了多少银子,而是我们制度和秩序的构建。在现代社会中,自觉培育企业的道德感及对市场秩序的尊重,培养企业公民意识并肩负企业公民责任,已成为所有企业最基本的生存规则,绿色环保等概念得到追捧就能在一定层面上说明问题。我们也可以说,企业的道德感与人文关怀和对秩序的尊重,是一个真正有文化的企业所应具备的基本素养,这实际上也是企业文化建设的归宿所在。对于企业公民建设,我们还有漫长的路要走,但是我相信三十年后在舞台上说话的一定是从现在就重视社会责任的企业公民!中国人的道德前景与中国企业的道德前景都有待于我们的不断努力,这也是一个民族灵魂升华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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