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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法解读:退休时医保交费年限不够怎么办

河北人力资源外包网时间:2011-06-17

  作为参加工作几十年的老职工,退休时,才发现自己因医保交费年限不够,该如何办?

  答:《社会保险法》对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职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条件作出规定,参保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仍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无需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职工退休时未达到国家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补缴费用包括其实际缴费年限与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相差的期间内,应缴费的医疗保险费。从实践看,有的地区规定职工退休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年限不足2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医疗保险费,并按规定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对于一次性补足差额缴费确有困难的退休职工,则可由本人逐月缴纳医疗保险费,直至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这些政策的实施,彻底解决了退休职工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能放心求医、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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