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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布新农合不补偿范围

燕赵都市报时间:2011-02-24

  在河北省卫生厅公布的新农合医疗诊疗项目补偿规定,明确了我省新农合不予补偿的范围。

  服务项目

  在服务项目方面,不予补偿的项目包括挂号费(包括特需门诊、专家门诊挂号费),门诊、住院病历工本费;出诊费,自请会诊、外请专家手术费,点名手术费,检查、治疗、手术加快费,特需医疗服务费,陪护费,包床费,护工费,高价病床费(超出最低床位费的费用),家庭病床费;就医、转诊交通费,救护车费;伙食(营养)费,生活用品费,洗理费,煎药费,取暖费,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等;输血费;医疗机构开展的未经物价和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的诊疗项目等。

  非疾病诊疗项目

  我省不予补偿的非疾病诊疗项目包括各种健美、美容、美发、美体、减肥、增胖、增高等;非功能性整容、矫形等;镶牙(包括种植牙)、洁齿、牙齿畸形矫治及其并发症;装配义眼、假发、假肢等;验光配镜(包括隐形眼镜)等。

  预防保健项目

  不予报销的预防保健项目包括预防接种、预防用药、预防注射、疾病普查普治及其并发症的诊疗费用;妇女、儿童保健及其并发症的诊疗费用;婚前检查、妊娠遗传病诊断;保健按摩、足疗、水疗、体疗、食疗、气功医疗等;利用新农合统筹基金进行的各种健康体检(包括出国、出境健康体检),健康咨询等;有专项经费支持的各种疾病防治项目,如结核病防治、艾滋病防治、血吸虫防治、地方病防治等;国家实行免费治疗的疾病治疗费用,医疗机构实行减免费用治疗的减免医疗费用。

  保健康复器械及用品

  如果参合农民使用了保健和康复器械和用品,新农合也不予以报销。这些项目包括自用保健、康复的各种按摩、磁疗、检查、化验、治疗的器械和用品,包括助听器、矫形器、牵引器、拐杖、轮椅、按摩器、磁疗用品、护背、护腰、护腕、护膝、血压测量仪、血糖检测仪等。

  治疗项目

  在疾病治疗方面,不予报销的项目包括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视力矫正术,未纳入补偿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等;音乐疗法(精神疾病患者除外)、保健性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性功能障碍、非病理性终止妊娠、非病理性剖腹产等;计划生育及其并发症、后遗症的诊疗费用。

  不予补偿的情形

  另有一些特殊情形,新农合也不予以补偿,其中包括工(公)伤,打架斗殴,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刑事犯罪,自伤、自残、自杀,吸毒、酗酒,戒烟、戒毒等;计划外生育(包括自然和病理分娩);出国和赴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各种医疗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工伤、伤残鉴定,计划生育病残儿鉴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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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燕赵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