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保证新农合制度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省卫生厅今天下发文件,对我省新农合制度运行中存在的六个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并要求各市制定颁发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和推荐方案时,必须报省卫生厅审核。
目前,我省有个别市和县(市、区)将中医药服务项目、中药品种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根据新农合政策规定,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无权增加或减少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药品以及诊疗项目目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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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燕赵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