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方案正在报批中,总的调整幅度将不低于20%。省人社厅副厅长王焕强在21日召开的全省劳动关系工作座谈会上透露此消息。他表示,今年我省将以实现企业职工收入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为目标,继续推进各项增资政策落实,重点解决工资水平“低”的问题。
近两年来我省企业职工工资增长速度加快,近两年企业职工工资累计增长40%以上,但是我省工资水平总体偏低,低收入者比例偏大的问题依然比较严重,增加职工收入,提高职工的满意度,仍然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收入分配工作的首要任务。
效益好企业工资增长不低于25%
经省政府批准,今年我省工资指导线,下线由上年的5%提高到8%,中线由14%提高到18%,上线由20%提高到25%。王焕强表示,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工资增长不低于工资指导线上线;经济效益较好或上年度职工工资低于全省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工资增长不低于工资指导线中线;其他企业工资增长不低于工资指导线下线。确因经济承受能力不能安排职工工资增长的,要征求职工意见,经职代会讨论。
要严格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的考核,企业为职工增加工资视同实现利润,不影响其收入的确定。职工工资增幅达不到工资指导线要求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要按同比例扣减。对有效益故意不增加职工工资的要予以预警通报,属于中央企业或省属企业的要向当地政府报告。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幅度将不低于20%
我省还将采取措施加快一线职工工资增长。王焕强透露,今年我省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目前正在报批中,总的调整幅度将不低于20%。
王焕强还表示,最低工资标准不是常态工资支付标准。各地要加强对最低工资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止和纠正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常态工资支付标准的问题。
鼓励企业建立工资正常增长制度
今年我省继续执行促进企业工资增长的政策,企业按照工资指导线和省确定的增资政策增加工资的,核增工资总额基数。工效挂钩企业计提新增效益工资,暂不执行分档计提办法,确实应当下浮工资的,原则上不超过工资总额基数的10%。
鼓励和指导企业深化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建立以生产岗位高技能津贴为主的人才鼓励制度,落实以艰苦岗位津贴为主的劳动差别补偿制度,加大以奖金分配为主的工资激励制度,探索建立依据企业经济效益、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调整幅度,采取工资集体协商方式的工资正常增长制度,发挥收入分配凝聚核心稳定骨干激励全体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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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燕赵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