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居民医保首诊、转诊制度
首诊指参保居民当年第一次门诊就诊时,要选择一家具有门诊统筹定点资格的公立社区服务中心(站)为本人的首诊定点医疗机构,确定后一年不变,本人当年门诊就医只能在此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转诊指患者因本人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需转往高一级医疗机构治疗的情况。个人自负起付段不能重复收取,医疗机构按本级标准只补足差额部分。例如,一病人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已担负400元,因治疗条件所限,转三级医疗机构住院,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段是900元,治疗终结时只需补足500元差额部分的起付段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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