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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入冀企业今年起可参评河北省名牌

河北日报时间:2015-04-28

今年起,河北省名牌评价工作对京津入冀企业敞开怀抱。近日,河北省名牌产品评价办法针对京津入冀企业放宽申报要求,京津落户河北企业的产品可以参评河北省名牌。此举不仅有利于加快推动京津冀区域产品质量融合发展,还将为名牌促进河北经济发展增加新动力。

 

省质监局近日出台的《关于征求2015年河北省名牌产品评价目录建议的通知》,规定凡属六类项目中且质量稳定、投入生产满两年的产品,可列入省名牌产品评价目录,参与申报评价。六类项目主要包括:“十百千”工程重大项目,“三个一百”领军企业项目,京津冀协同发展转移到我省的优势项目,央企和行业领先企业入冀项目等。

 

京津冀三地质监部门去年签署了《加快推进质量协同发展合作框架协议》,提出大力推进品牌建设,开展品牌培育试点和“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创建合作,引导创建企业和区域品牌。在这种背景下,京津入冀企业参评河北省名牌,将进一步助力京津冀协同推进品牌建设。

 

据介绍,在参评河北省名牌时,落户河北的京津企业将获得参与京津冀企业专家行活动的指导、列入河北省名牌产品评价目录、名牌评价及管理等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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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尹克强 郭东

原文来自: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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