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描述
我刚刚入职一家加工制造企业,担任人事专员。公司有个独立核算的部门,因为最近一段时间效益不好,有个员工就不上班了,直接旷工且联系不到本人。因为还没有解除合同,所以公司一直在为他们交纳各项保险。这名员工的行为既给公司造成了损失,而且也在员工当中造成了极其不好的影响,所以人资部门与该部门领导商量后,决定辞退他们,并把具体的事项交给我来操作。
这种情况,该采取何种方式解除此类员工劳动合同,来尽最大限度规避风险,为企业减少损失?
案例解读
分析答疑
首先,员工旷工且联系不到,如果公司辞退员工的规章制度中有这样的规定,且达到辞退条件的,则可以辞退,否则不能辞退。员工旷工未来上班,但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依法应当为员工购买各种保险,是法定义务,这多少给公司会带来一定损失。但是,在员工中造成不良影响,这种说法仅仅是站在公司角度考虑的,该部门独立核算,近段时间效益不好,势必影响员工收入,员工为自己的利益考虑,旷工或请病假去找工作(暂时这么假设啊),也是不得已的。这些损失,是难以找到有力证据,更没有法律依据,是不会得到仲裁、诉讼支持的。
第二,对另一个旷工的员工,联系不到本人,可以选择联系其家人、朋友等,召集工会或职工代表会议,做出辞退决定,同时EMS一份辞退通知单到该员工身份证地址,并登报公告,当然要说明根据的是公司哪个规定哪个条款,同时在公司内部张贴,以让其他员工起到警示作用。
第三,辞退非儿戏,辞退旷工员工也需要符合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可以辞退,而且应遵照辞退流程;企业不能只站在自身角度考虑利益,也应考虑员工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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