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描述
张女士是某服装公司职工,今年8月18日,服装公司组织员工集体旅游,费用由公司承担,景点定为长白山,乘坐公司大巴到达目的地后,员工陆续开始登山,但在登山过程中,张女士不慎摔倒受伤,之后在同事的帮助下,送往附近医院就医,医生诊断为肋骨骨折,张女士是否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案例解读
1、 张女士参加公司组织员工集体旅游,费用由公司承担
2、 但在旅游登山过程中,张女士不慎摔倒受伤
3、 医生诊断为肋骨骨折,张女士是否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分析答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该认定为工伤。张女士是在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中受伤的,所以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来源:光明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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