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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人群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可转换

燕赵都市报时间:2010-09-07

河北省医保再度扩面,2010年年底前,河北省要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等全部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其基本医疗需求。日前,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关于全省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等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

河北省规定,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困难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等在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确有困难的情况下,允许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待条件成熟后,可以重新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其中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人员,原则上按照连续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两年的缴费额折合一年城镇职工医保缴费额计算,连续缴费不足两年的,不予计算。参保人员从下一年度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其缴费年限、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按统筹地城镇职工医保的有关规定执行。对由工会组织认定,并由同级民政部门救助的特困职工参加城镇居民医保,要按照冀人社[2009]28号文件要求,其转入城镇职工医保时,参保年限连续计算,并从转入职工医保的下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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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燕赵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