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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提至120元

燕赵都市网时间:2010-08-27

今年石市新医改工作如何部署?都有哪些亮点?百姓从中能受益多少?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上,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石家庄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将上述问号一一拉直。

各级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按标准落实市及县(市)、区级政府补助资金。

在市内六区开展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础上,将试点扩大到辛集市等12个县(市)、区,全市试点的统筹地区达到60%;在晋州市等10个县(市)、区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探索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明显高于医院。

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确保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达到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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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燕赵都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