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石家庄居民医保定点门诊增至157家

石家庄新闻网时间:2010-08-19
石家庄市已确定157家医疗机构为市区2011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和去年相比,此次的居民医保门诊定点机构增加了10家。其中,社区医疗机构由原来的98(所)家变为了123家,高校医务室由原来的49(所)家变为了34(所)家。
从2009年12月26日起,居民基本医保建立普通病病种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普通病病种门诊就医,实行首诊定点制度。普通门诊医疗费,每年每人累计在200元及以下的部分由个人自付;超过200元的部分由门诊统筹资金报销50%,个人自付50%,累计报销限额为每年每人500元;支付限额以上部分,门诊统筹资金不予支付。

部分文章转载,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联系电话:400-666-5643

原文来自:石家庄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