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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异地工作生病也能用医保

东北新闻网时间:2010-08-18
辽宁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疾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如果符合条件将得到一定程度报销。8月16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了《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于长期异地工作的参保者,可由用人单位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在工作地选择2至3所不同级别的医院,作为工作地的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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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东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