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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年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达3500家

新蓝网-浙江卫视时间:2012-10-31

  日前,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浙政办发〔2012〕130号)。《意见》明确到2015年,基本建成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的现代人力资源服务业体系;到2020年,力争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较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在发展具体目标上,提出到2015年,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总量达到4万人,服务机构总数3500家,人力资源服务业营业总收入达到650亿元。在发展政策体系上,提出要在培育龙头企业、举办小微企业、服务产品创新、人才政策、资金扶持和推进体制改革等六个方面建立健全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

  围绕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意见》提出要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四大工程”。一是领军人才集聚工程,提出统筹组织、人力社保与外事、侨务、科技等部门的人才工作平台,建立上下贯通、高效便捷的人才国际化、专业化服务工作。每年选派100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中高级人才,到国内、国(境)外培训。到2015年,培养和引进100名领军人才、500名骨干人才。

  二是实施供需双方对接工程,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知名企业人才供需双方参加的对接推介会,集中推介人力资源服务特色产品,为企业人才开发和配置提供合作平台;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与省内外中、高职院校“联姻”,开展“订单式”培训,探索“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培养模式。

  三是基地建设推进工程,鼓励和引导市、县(市、区)设立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基地或服务街区,集聚一批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把基地打造成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平台,充分发挥基地在集聚产业、拓展服务、孵化企业、培育市场的功能。

  四是品牌建设推进工程,大力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自主品牌建设,鼓励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的服务商标。每两年开展一次“全省星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评定活动,加大品牌创建推介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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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新蓝网-浙江卫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