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驻石高校大学生参加石家庄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日前,石家庄市对大学生医保政策进行调整,大学生每人每年缴纳医保费由60元调整为20元,初次参保另缴纳制卡工本费10元。
据介绍,大学生参保需一次性缴纳其参保年度至毕业年度的全部医保费。参保后,大学生个人缴纳的医保费全额返还给所在高校,作为门诊统筹基金。高校在校学生参保率达到90%以上的,各级财政给予高校每人每年30元补贴,一并作为门诊统筹基金。各高校负责在校参保学生的门诊就医,费用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结余结转下年使用。
原来已预缴医保费至毕业年度的,其预交的费用扣除应缴纳部分后,退还参保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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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