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派遣工受伤费用谁担要细分

河北人力资源外包网时间:2011-06-08

  【案例】张女士被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一安装公司做清洁员,上班半年后,在一次登梯擦洗楼道窗户玻璃时,梯子滑动,张女士不慎从三米多高的梯子上摔了下来。椎骨骨折,骨盆断裂,住进了医院。因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都没给张上工伤保险,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相互推脱,都不肯为张出医疗费用。由于《劳动合同法》第92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35条规定了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在被派遣的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要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这个责任在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之间该如何分配成了难题。

  【维权提示】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造成劳动者损害要承担连带责任,但对其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之间的责任如何分配,法律没有予以明确规定。司法实务中一般根据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双方的事先约定来划分。事先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谁用工,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来划分。当然,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之间的约定不能对抗被派遣劳动者。


部分文章转载,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联系电话:400-666-5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