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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河北省推行“简化版”劳动合同

河北日报时间:2009-11-03
今后,河北省农民工等流动性较大的劳动者,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有了规范性的简易劳动合同范本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向各设区市人事劳动部门、省属企业主管部门下发通知,针对建筑业、制造业、餐饮业、采掘业、非全日制5种类型的用工,推荐使用《简易劳动合同》参考文本。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负责人介绍,与制式的《劳动合同》文本相比,专门针对5种类型用工制定的这种《简易劳动合同》更有针对性,更有利于提高流动性较大的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签约率。

建筑业简易劳动合同文本要求约定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日延长工时、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施工方要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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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北日报

原文来自: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