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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石家庄严查企业非法用工

燕赵都市报时间:2011-04-20

  即日起,石市将正式开始2010年度劳动保障书面材料审查。记者从市劳动监察大队获悉,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4月11日到 7月底,石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对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开展2010年度劳动保障书面材料审查工作。

    据悉,此次劳动保障审查范围:石家庄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外地驻石办事机构;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此次审查内容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情况;用人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及劳动用工备案情况;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特别是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等规定情况;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和残疾人保障金的登记、申报和缴费的情况;就业服务机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相关负责人说,在规定时间内,对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拒不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将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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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燕赵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