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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社厅副厅长:社会保障将覆盖每一个人

燕赵都市报时间:2010-12-03

  《社会保险法》将于明年7月1日正式实施,它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社会保险制度的综合性法律,是党和政府履行“让人人享有社会保障”庄严政治承诺的法律保证。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张瑞书就《社会保险法》的主要内容及贯彻实施接受了记者采访。

  “让广大群众更快、更全面地感受到新法的温暖”

  “要让广大群众更快、更全面地感受到新法的温暖。”张瑞书告诉记者,目前人社部门正依照《社会保险法》对现有的政策规定和办事程序进行梳理,不合法的就要废除,需要完善的要完善,缺失的要尽快弥补上。

   《社会保险法》是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后,又一部保障和增进民生福祉的支架性法律,在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张瑞书表示,目前距离《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还有约8个月时间,我们要通过各种形式让这部法的精神和主要内容能够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唤起人们重视社保、参与社保的热情。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相关部门还将加强执法力度。对那些没有按照法律执行的,要通过监督检查,劳动者的投诉举报来促进法律尽快落实到位。

  社保将覆盖每一个人

  “社会保障这张大网将覆盖每个人,”张瑞书表示,《社会保险法》将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都纳入了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了我国城乡全体居民。即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居民可以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未就业的居民可以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目前尽管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具体办法尚未出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正在试点,但是这两项制度推进进度将大大加快。”张瑞书告诉记者。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覆盖了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被征地农民按照国务院规定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被征地农民到用人单位就业的,都应当参加全部五项社会保险。对于未就业,转为城镇居民的,可以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继续保留农村居民身份的,可以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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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燕赵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