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石家庄为大学生征集2000见习岗位

燕赵都市报时间:2010-11-29

  石市将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石市将继续面向社会征集2000个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凡在石市辖区内办理工商注册或法人登记,具备见习条件并能提供不低于10个见习岗位的单位,均可向所在辖区的劳动就业服务局申请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

  “根据去年的一些情况,今年,见习岗位的征集将更多向有利于大学生就业的企业的技术性岗位倾斜。”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准备申请见习岗位的单位,申请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一份书面申请(内容包括企业概况、见习岗位需求等)、填报《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报审核表》。所提供的岗位,需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以利于不同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

    凡在石市辖区内办理工商注册或法人登记,具备见习条件并能提供不低于10个见习岗位的单位(包括医院、学校、银行、电台、律师事务所、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等),均可向所在辖区的劳动就业服务局申请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去年已认定的见习单位,如具备今年申请见习岗位条件,需填报《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报审核表》重新认定。

  

    与此同时,高校毕业生见习报名工作也在同步进行中。凡具有石家庄常驻户口、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及《石家庄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到石家庄市创业指导中心或所在辖区劳动就业服务局报名。

  

    省会创业指导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说,高校毕业生在同一单位的见习时间为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必须按照石家庄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并为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半年后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见习补助。财政和见习单位需共同负担300元,其余部门按规定从当地结余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如见习单位确无支付能力,由同级财政负担,财政可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支付,其余部分按规定从当地结余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部分文章转载,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联系电话:400-666-5643

原文来自:燕赵都市报